青海省招标投标协会文件
青招协〔2024〕15号
采用非招标方式全流程电子化的通知
各有关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非招标方式电子交易规范》(GB/T43711-2024),省招投标协会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了宣贯会议。期间,省招投标协会与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先后两次举办了我省限额以下项目采用非招标方式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专题培训班,并通过试点试行到正式使用,取得预期效果,目前已具备加快推进的条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加快推进的政策依据。按照国家和我省关于建设数字经济、优化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整治规范招投标等相关工作要求,加快推进我省限额以下项目采用非招标方式全流程电子化,有效降低招投标交易成本,杜绝传统的纸质标书出现“暗箱操作”等不规范行为,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企业提供更便捷服务。
根据《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改委等八部门20号令)、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复制推广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举措工作方案的通知》(青政办〔2022〕102号)等提出的要大力推进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改革的有关精神,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根据省发改委印发的《青海省非招标方式采购代理规范》(青发改法规〔2019〕184号)和中国招投标协会印发的《非招标方式采购文件示范文本》(中招协〔2020〕025号)等有关政策文件,开发了我省限额以下项目采用非招标方式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平台,现已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二、关于全流程电子化实施时间。自2024年8月1日起,我省限额以下项目(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采用非招标方式的,应当通过交易平台进行全流程电子化。
三、关于限额以下项目。本通知所称限额以下项目(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是指根据《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2018年16令)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发改法规规〔2018〕843号)以及《青海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青政办〔2024〕24号)第二十七条规定标准以下的项目,即工程400万元以下;货物200万元以下;服务100万元以下。(不包括政府采购项目)。
四、关于电子交易平台。青海限额以下非招标方式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qinghai.etrading.cn/。各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专家等交易主体可从该网站下载青海限额以下采用非招标方式电子交易平台相应的操作手册。
五、关于互通互认。我省限额以下招投标项目CA数字证书(湖北CA或北京CA)与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互通互认,新注册用户在登录页面“用户登录”栏目,点击“会员注册”,按注册流程进行注册,注册后绑定CA数字证书即可使用。
六、关于开标评标场所。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电子开标评标场所,配置专用电脑和监控,保证开标评标现场监控设备的正常开启,整个招标投标过程电子化留痕,全过程文档留存,保障招投标流程的合规性和公开性。
加快推进限额以下采用非招标方式实行全流程电子化工作,是一件新生事物,是形势发展的产物,是行业自律的要求。
下一步,将我省限额以下项目采用非招标方式全流程电子化的实施情况,统一纳入招标代理机构资信评价考核内容。
希望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切实把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联系人及电话:于 跃 0971-3632787 15202582105
徐海鹏 0971-3632787 19517259043
2024年7月9日